·平生一顾,至此终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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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只甜甜的虾

【肖戴】好梦如旧(下)

*给我的乐er墨鸢的生日礼物[好像太迟了一点]这篇文整篇的脑洞其实就来自于好梦如旧这首歌里面的那句“你不先去怎知我相随在后”.

*
如若要说肖时钦有什么是害怕失去的,戴妍琦要算第一个。若要说肖时钦有什么东西时时刻刻念在心上,戴妍琦却得算第二个。
作为当朝大将军的长子,肖时钦自小学习武术,飞箭舞剑,无不是样样精通,这些非凡的成就有很大一部分要归功于他的勤于练习与刻苦钻研。他天性忠厚,但也聪明过人,正是看中了这一点,他的父亲才尤为欣赏他的这个孩子。
他每年唯一能好好休息的时候,就是在夏天去拜访戴妍琦。那是他苦苦恳求父亲,加上其他三季的艰苦训练,才勉强换来的权利。
“时钦。当朝皇帝昏庸无道,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中,为父最大的愿望,便是能够推翻这王朝,救百姓于苦难中……”从他很小的时候开始,他的父亲时常抚摸着他的头,淳淳告诉他这一番话。是以,他这么多年时时刻刻放在心上的,便是为父亲一解多年的心结,然后……他就可以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了。
他求的,无非是你拈花我把酒,不过这红尘白雪世上一走,何必要求那浮名身后留?
他早已成年,家里人早已催他娶妻不知催了多少回,也迫于无奈,和其他的姑娘出去玩过。一同出门时,总不好意思不给对方买点什么喜欢的物什,娇娇小姐们都爱玉呀首饰呀一类东西,他就想起,只有戴妍琦举着个风车儿,看着风车儿顺着风骨碌碌地转,便笑得一脸欢喜天真。他被姑娘们带入最好的酒楼,一口一口吃着那些精致酒菜时,又无可避免地想念起和戴妍琦一起坐在渔船上痛快地随手摘下莲蓬撕着吃的那些日子。
谁都可以被代替,只有戴妍琦不行。
那是倾听过他一切烦恼与忧伤,陪他走过无数美好时光的人啊。
于是他和姑娘们总不合意,于是他一直都没有娶妻。
但儿女情长前,首先要顾及长辈的心愿,这是排在第一位的。他不愿意瞒着戴妍琦,但也不想那么早就向她透漏身份,一拖再拖,终于拖到不能再拖。这年初春,父亲的计划就要开始实施了,再不告诉她就来不及了。他特地养了两只信鸽,日日精心饲弄,教他们记路、听从口哨响声、认人……所有一切都准备好了,不会出一丝差错,但他看着戴妍琦那双清澈的眼睛,硬是说不出一句硬话。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从侧面切入,从“将军府”开始,慢慢解释。
她愣住的那几秒,对他而言,长得好像有一千年之久。他惊慌失措,无所适从,脑海里沉稳的肖时钦把这件事已经演练过一千遍,最后还是在现实面前败下阵来。因为他从未见过那样的戴妍琦,她总是笑着的,叫着的,但那时候她眼里的神采慢慢地黯淡了下去,一点点地熄灭,最后终于全然无神了。
肖时钦呵了一口气,紧了紧身上的大衣。他目送着那架载着戴妍琦的马车越跑越远,直至终于看不见了,消失在茫茫风雪中。马蹄在雪地上印下一列浅浅的脚印,像是对他无言的谴责,又像是一道泪痕。他慢慢走下城墙,抖了抖身上的积雪,他一直都站在这里等戴妍琦的马车经过,等了一晚上。
“走吧。”他对站在城墙下的侍卫说,“带我去见我的父亲。”
肖大将军其实是一位爱民如子的好将军。他的每一次出征都是为了边疆的人民,每一次挥剑都是冲着敌人的胸口,堂堂正正,作风豪迈。这样一位当世豪杰,最终却不得不靠造反的血腥手段来推翻当朝统治,实在是个让人笑不出来的笑话。
而肖时钦的性格更像他的母亲,温和而不免有些优柔寡断。当他说出“我愿助父亲一臂之力”时,肖大将军松了一口气,背靠在椅背上喃喃着:“你下了这个决心就好……我一直都在等你这句话。”肖时钦忽然开始悔恨自己是这么一副性格,他让父亲等了他这么久,也让戴妍琦对他抱了那么久的期许……想到戴妍琦,他又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不出意外,信鸽在那之后一直都没有来过,戴妍琦说了要走就是要走,不带一点留恋的,她是那样果决又不会后悔的人。一见之后,肖时钦立马被打回了遇见戴妍琦之前的状态,一个人默默地练剑看书,偶尔出去听听戏逛逛街,想想戴妍琦会喜欢些什么新奇玩意儿,自己要是能活着回来就买上一大堆去给她赔礼道歉……听上去好像有点不吉利,不过实情就是如此。
好像一个没有棉袄的穷人,即使受冻也不觉得寒冷的滋味有多难受。但只要他经历过一次呆在火炉旁的温暖,再一次受冻时,他的骨骼就会更加脆弱,更加不抗寒,因为他曾经体验过温暖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长期被戴妍琦温暖着的肖时钦,在失去她之后,陡然感到了被冷落的寂寞。

*
“妍琦,最近两年怎么总没见到肖时钦过来了?你们俩吵架了么?”
“我们俩……我们俩没什么……”戴妍琦郁郁地躺在床上,什么都不想说。
“那估计是因为最近总不太平吧,肖将军起兵之后,到处都动荡不安,四处都是起义军哪……从他们家到我们家的路应该也不安全了。时钦是个好孩子,希望他没事,平平安安的。”母亲温温柔柔地说着,还在绣手上的活计。
戴妍琦不出声,手盖着眼睛,嘴抿得紧紧的。
“战场上总归是不安全……这孩子,没有热血上头去参军就好了。”母亲看了一眼戴妍琦,“妍琦若是个男孩,恐怕早就已经上战场了,时钦我瞧着倒不是这种性格。等局势稳定了,他会再来的。”
“嗯,我想,这一场仗打完了,他应该就会回来了吧。”戴妍琦喃喃着,突然从床上一骨碌爬了起来,“等一等,娘,能教我这种绣花怎么做吗?”

*
说到战争,肖时钦的心里其实一直都怀着几分浪漫情怀。尽管身在将军家,他实际上一直都没上过战场,连边疆都没去过。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塞外风光,他一直都非常向往。和士兵们一起在月光下痛饮美酒,醺醺然齐唱民谣,也非常不错。但他的浪漫情怀在几天之内就消耗殆尽了,别说起来喝酒,就是看戏,他也没这个心情。
“将军,快睡吧,明日还有一场苦战。”手下轻轻地提醒道。
“好。”他点点头,却还不进去。他心里总觉得有点什么东西还没来。
霜一般的清冷月光照在他身上,淋了一身雪白。肖时钦看着远处伸展的夜空,寂静之中,泼墨一般的夜色深处忽然出现一抹飞白,那飞白渐深渐明,直到浮现出轮廓,一只鸽子摇摇晃晃地落了下来,径直停在了肖时钦的肩膀上,轻轻啄了啄他的脸颊。肖时钦伸出手把它接了下来,这小东西腿上系着一封信,还有一只不甚精致的手绣香囊。
不知是哪位痴情人,千里迢迢只为给将军送香囊?士兵们为将军这难得的柔情窃窃议论了许久。传说这位将军不近女色,无论是羞涩矜持的小家碧玉,还是活泼开朗的大家闺秀,通通都以礼待之,没有丝毫逾越,至今未娶,甚至有人私下里言之凿凿地说这位肖将军是个断袖。看将军这满脸的温柔,看信时忽喜忽忧的神色,这来信的必当是将军的意中人无疑了。
“回去吧。”肖时钦轻轻一振臂,让鸽子飞走了,同时自己也往帐里走去。士兵们如黑色的潮水,分流涌进了各自的帐篷里面。他又捏了捏手上的信,无奈地笑了一下。戴妍琦在信里如下表态:虽然你干了这种不兄弟的事情,不过我还是大人有大量地原谅你,这个香囊算是以前那块玉的回礼,别的没有,只有香囊一个,爱要不要。每星期必须写信,一个字都可以,不跟我保持联系我就把你这鸽子炖汤吃了。
有时候真不知道她是坦率还是不坦率……他又想起来那个女孩的眼神,倔强又温软。
他回到帐里,提笔写了回信,不外乎先是一通道歉,接着嘱咐她不要生病,照顾好自己,有事写信给他,要是觉得等腻了自己就别等了,找个好人嫁了吧……他写完了,把整封信看了看,心里总觉得疙瘩,想了又想,把再嫁那句用墨汁狠狠涂掉,顿觉解气了许多。写毕,他把信封起来,绑在自己那只鸽子的腿上,再目送鸽子振翅飞走。
战场上的日子过得快得很,一晃已经三月过去,战火一路烧到了王城下。肖家兵势如破竹,在肖时钦的指挥下简直是无往而不胜,连肖将军也对他这个儿子大感满意。肖时钦也觉得不错,他和戴妍琦的来信顺顺利利,那鸽子速度快得惊人,一天就能飞个往返,肖时钦在感叹的同时,不禁多少起了疑心。
帐篷里烛火摇曳,他研着墨,默默想着心事。身后的侍女见他沉思不语,也不打扰他,静静地为他续了杯热茶,就翩然出去了。帐外看守的士兵也不出声,没有谈天聊笑,只是伫立着,目光炯炯。战场上呆久了,不禁对这些细微之处的人情都格外觉得温暖,肖时钦吐了一口气,轻轻笑了笑,又重新审视了一遍面前戴妍琦昨天刚写来的一封信:“……近来找到了件挺有趣的事情做,虽然不能现在告诉你具体内容,不过不妨先猜猜看……”
她在干些什么?肖时钦不由得悠然神往,不管她干了些什么,总归她开心就行。
他随手拿起了桌上那杯热茶,喝了一口。茶水清冽,隐约有点熟悉的感觉。他被这熟悉的口感震得怔了两秒,随即又笑着摇了摇头——自己思念成疾,连茶水里都带了昔日的清润。戴妍琦的故乡离这里可有十万八千里远,哪来口味相似的泉水给他泡茶?虽然这么想着,他仍对这香味念念不舍,一杯茶花了许久才喝完。
处理完事情之后,肖时钦吹了灯,躺在床上,枕下压着匕首,就那么和衣而睡。由于太过频繁的刺杀事件,他近来经常睡得不好。朦胧间,似乎有人轻轻进入帐篷,为他换了一炉香,那香的气味异常香甜和暖,他嗅着那香味,竟渐渐沉入深沉的睡眠之中,睡得安稳极了。
隐约中他能感觉到,她就在他的身边,一直看着他。
“昨日的香是什么香?”第二日肖时钦醒来后,第一时间就唤来属下问了这个问题。属下回答说自己不清楚,昨晚是前不久新来的几个侍女换的香。肖时钦心里一动,马上请人唤来了那几个新来的侍女。几个侍女都婷婷地来了,眼波流转,面容姣好,可偏偏戴妍琦就不在里面。肖时钦吊着的心又重重坠了下去,他叹了一口气,问清昨天侍女换的香的名字后,表示了赞赏与感谢,就让她们回去了。
他回到帐里,捻起一点香灰,那灰轻软细碎,隐约飘散出荷花的淡香。对了,荷花——就是荷花,他小时候每年夏天,都要在那片荷塘里和戴妍琦笑闹玩耍,对于这香气再熟悉不过了。
“最近在这里新用了荷花的香,让我想起了以前的时候。”他在最新的一封信里写道,“还有泉水和茶叶,都令人怀念。总觉得你还在我身边。”
“等事情结束了,你还可以选择回来的。我一直都在。”戴妍琦回信道,末了结尾补上一句:“怎么搞的,真矫情。”
思乡归思乡,写信归写信,仗得继续打。朝廷虽然腐朽,军队也不是吃素的,仗着人数众多,常常作一些声势浩大的作战。肖时钦将军队分成小股,灵活刺入敌人侧面或后方,主打游击,不怎么进行正面对抗,打一枪就换个地方,朝廷却也拿他没办法。
年轻人禁不起胜利的冲击,连着好几次战役的大获全胜,使一向谨慎沉稳的肖时钦,也不由得有点飘飘然了起来。正在肖家军士气最盛也最是轻浮的当口,朝廷派出的一支小队,在半夜时分成功地进行了一次偷袭,偷袭对象正是肖时钦所在的分队。
肖时钦在半夜被纷乱的脚步声和火光惊醒,他当机立断,抄起枕下的匕首,直接冲了出去。敌军的偷袭可谓大获全胜,他的军营已经变成了一片火海,哀嚎遍野,四处都是溃逃的士兵,这仿佛地狱一般的景象给了他的心沉重一击。颤抖着咬紧牙关,他握紧了手中的武器,即使现在暂时失败,只要他能冲出敌军的包围,回到主部队,事情就尚有希望。
自己杀了十个人,还是二十个人?他昏昏沉沉地想着,只觉得四肢酸软无力,火烧般的疼痛在全身游走蔓延。自己在被谁背着……他抬起头,发觉背着自己走的是一个矮个子的士兵,他全副武装,头上的头盔戴得牢牢的,两只手死死抓着肖时钦的双手,而由于身高问题肖时钦的脚还被拖在地上……
“多谢。”他低低地说了一声。士兵的脚步停也没停,像没听到他的话似的,只是拼命往前走。这么小的一个人,还背着他,肖时钦根本就不知道他是怎么杀出包围圈的。
离火光与嘈杂声越来越远,他们一直往前逃,直到进了一片小树林,再也看不见军营了。矮个子士兵把肖时钦扔到地上,掏出纱布,褪了肖时钦身上的铠甲,熟练地帮肖时钦包扎起了身上的伤口。那是一双黑黝黝的手,皮肤粗糙不平,指甲倒是光滑圆润——肖时钦怕自己是昏了头,竟去关注起对方的手来。
“多谢你救我。你叫什么名字?属于哪个分队?”
士兵摇摇头,指指自己的嘴部。肖时钦点一点头,心想原来是哑巴……只要能回大部队,也大可以再报答他。
他躺在树林里,仰望头顶的天空,不知怎的忽然想起了戴妍琦。
“我有一个喜欢的女孩子。”他说。
士兵的动作一僵,过了半晌,又轻轻点了点头,手上的动作一刻没停。
“我从小就认识她,一直一直喜欢她,可是我有事瞒着她惹她生气了……也不知道她到底原谅我没有。我想仗一打完就回去娶她的,所以我不能死在这里。”他闭上眼睛,实在是倦得不行了,最后的话已经近乎梦呓,“谢谢你给了我这个机会……”
士兵给他包扎完伤口,就坐到一旁去,一直看着肖时钦的睡脸。他不能睡,得在肖时钦睡觉的时候帮他守夜。
“……笨蛋。”

*
他们花了好几天才与肖将军的部队汇合。从路上得到的消息来看,肖时钦的那支分队几近全灭,剩下的也被打得溃不成军。
一路上都是沉默,倒像两个人都是哑巴一样。一个是不能说,一个是沉浸在战事的失利中,在反复反省过去的失败以及考虑将来的事情。偶尔碰上集市,矮个子士兵就去买些新的纱布和草药回来替他换上,肖时钦拍拍他的肩膀,就算是男人之间的道谢了。
私底下,他也偶尔会感叹:“得此忠心,此生幸矣。”
和大部队汇合后,肖时钦得立刻向父亲去报告情况。临走前,他对矮个儿士兵说:“等我回来。”士兵点点头,听话地站在原地不动。肖时钦朝他一笑,急匆匆地跑走了。跑了几步,他忽然心里一动,又回头往士兵那个方向看了一眼,恰巧看见士兵脱下了鞋,正活动着他的双脚,那双脚是和他的手截然不同的雪白娇嫩。他陡然一凛,略略一想,立刻明白了这就是戴妍琦,但报告的时间已经来不及,只能回来再问问清楚。
等到报告完毕出营时,已经不见了矮个子士兵的人,只余他送给她的那块雕了荷花的玉在原地,想必在他发觉真相的同时,戴妍琦也同样察觉到了他的目光罢。他打听了一大圈,谁都没有听说过军里有这么一号人物。肖时钦大惑不解,总在军中四处转悠寻找那个身影,却一次都没见到过。
如此一来,他的断袖之名倒是坐得更实了。军中纷纷传言肖小将军的梦中情人是个矮个子的哑巴士兵,这士兵必定学过魅术,口不能言就靠举止惑人。传言越传越玄乎,最后竟还出了话本子,肖时钦听了只是苦笑。
吃一次苦头对他来说不是坏事,跌过一次谷底,自然比从前更加谨慎小心。正因如此,他的战术更加滴水不漏,肖家军更是一路高歌猛进。
伴随他而来的,还有荷花香和泉水茶。他知道戴妍琦就在军中,却怎么都查不到她的行踪。趁着点兵之时他查看过所有士兵,没一个是她,军中的侍女们中也没有她的影子。借着频繁的通信,他猜想着戴妍琦的小心思。
“战争快要结束了。大局已定,肖家军一定会胜利。向我保证,你要在家等我回来。”
“好,我保证。”
尽管经历了几次生死存亡的关键战争,肖家军还是胜利了。肖将军抹去了旧的王朝,坐上了皇位,大权在握,天下独揽,理所当然地要将肖时钦立为太子。
“我不做太子。”他的儿子却说。
他喜欢的姑娘热爱自由,他不要她因为他而去做笼子里的金丝雀。
“我会放弃我手上的所有军权,只要让我去江城。”

*
“喂,你知道吗?据说王爷今天就要到了,各家各户都在让自己的女儿打扮起来,万一谁家女儿让王爷瞧上了,那可就有了一生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啊。”
“可不是!听说王爷英武神勇,在战场上都立下过赫赫战功呢。”
戴妍琦漫不经心地听着集市上的婆婆们的闲言碎语,手上握着串冰糖葫芦慢慢地舔着。新王朝已经开始了一个多月,局势慢慢稳定下来。
她从小精灵古怪又聪明机灵,跟别人学了几手易容的方法后,居然可以变装得连父母都认不出来。当下就扮成一个中年妇人,混到肖时钦的军中当了个厨师后勤,肖时钦查看侍女的时候自然就没有查到她头上来。偷袭当夜,她又扮成敌方士兵,用随身携带的面团给肖时钦易容,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他带了出来,直到僻静处才捡了一副本队士兵的盔甲穿上,顺带洗去肖时钦脸上的易容。所幸肖时钦昏迷的时间久,这花样才没有被他发现。
买齐了父母要她买的东西,她就一路蹦蹦跳跳地往家里走去了。从城里回家,得划船通过那片池塘,现在正是夏季,池水如玉,美壁无瑕,片片荷叶上一支支荷花亭亭而立。
隔的远远的,她看见自家船上躺了个人,满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好像是已经在那儿躺习惯了似的。戴妍琦跳上小船,船往下一沉,那个人被这动静弄得翻了个身,便揉了揉眼睛爬了起来,显出清秀得好像白面书生的一张脸,不是肖时钦却是谁?
戴妍琦却不理他,船篙一撑,船便兀自往荷花中划去。那荷愈来愈密,荷叶碧绿遮天,戴妍琦便随手摘下了片荷叶,往肖时钦的脸上一扔。
肖时钦任由荷叶盖在自己脸上,又躺了下去,半晌才说:“好像在做梦一样。跟从前一样的梦。”
“当然和以前一样。”戴妍琦说,“我不是在信里写过吗?我一直都在。”
她强按着心跳,扭着头,眼睛只看着路,故意摆出冷淡的样子,心想以前受的委屈可不能因为这家伙千里迢迢地跑回来就算了。她忽然觉得腰间的衣服窸窸窣窣地一动,低下头来看,原来是肖时钦把玉又系回了自己腰间。
“当不了太子妃,只有个王爷夫人,够不够?”
“勉强吧……喂,你等等,我还没答应你!”
“你看,你给我的定情信物我一直都藏在怀里。”
“那只是回礼的香囊——回礼!”
肖时钦那边儿没声了。戴妍琦拼命划船,过了半天,却又忍不住满脸通红地偷偷往肖时钦那儿一看。肖时钦盘着腿坐在那里,就那么认认真真的凝视着她,恰是她最喜欢他的样子。
“我忽然想起,来的路上,那些婆婆都在讨论王爷会看上哪家的大家闺秀小家碧玉呢。”她的语气还是带着一如既往的倔强,“可我不要太子,也不怎么喜欢王爷,我一开始喜欢的,只是那个连船都不会划的小哥哥。”
“我最开始喜欢的,也只是那个教我划船的小姑娘啊。”肖时钦说,“不管是她扮了士兵,还是别的什么……我……全都喜欢。”
“那现在呢?”
“喜欢到想娶她。”
“那就……给你一个机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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